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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发放现金、物资3000万,一天干14个热搜,有专家却坐不住了

更新时间:2025-01-10 12:16  浏览量:2

昨天的江苏宿迁光明村那是相当的热闹、人山人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小品《说事儿》里的词),刘强东又来送福利了:村里60岁以上老人每人1万现金、刘强东小学的老师每人10万现金,外加各种新年大礼包,共送出去了3000万的现金和物资,一天的时间里刘强东也干了14条热搜。

反响不是一般的好,溢美之词透过屏幕往外流,羡慕、嫉妒、自豪,各种情绪跌宕起伏。这个时候突然冒出一个特别不合时宜的声音,就像一颗臭蛋,让人瞬间心起厌恶之感。某法律专家表示此次刘强东发放的红包巨大(1W和10W),60岁以上的老人和老师们收到现金红包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20%的偶然所得税

该专家言之凿凿地称此系根据《个人所得税》之规定,受赠人就是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赶紧翻查了个人所得税,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中的第九款解释了“偶然所得”系指“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通常是指那些非正常性和非预期性的收益,得奖、中奖、彩票,我们都能理解此偶然性,可是个人赠与他人,到底适用于“偶然所得范围”吗?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刘强东并不是第一次给60岁以上老人发动现金,加上这次,从刘强东“发迹”后,这已经是第六次“发钱”了,还算得上“非正常”和“非预期”吗?说不定村头的“CBD”早就讨论过N多次了:大强子今年又该回来发钱了…

同样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单位对个人的金钱赠与行为通常需要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但个税同时还规定个人之间的小额赠与并不需要交税。这就解释了一些网友的疑惑:如果我给他人转款1000元是不是也要交税了。

然而这个“小额”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中的小额可供参考。

数据显示2023年宿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96166元,1万元实属50%以下,称为“小额”似乎并不过分。所以,刘强东发给60岁以上村民的1万块钱不应该缴纳偶然所得税。

再者,刘强东为什么单发给60岁以上村民,而是不是按照人均发放,这里面有没有帮扶的意思?毕竟60岁以上老人逐渐丧失经济收入来源,给他们难道不是发放福利费、救济金?

而根据个税规定,福利费、救济金、抚恤费,不是都在免税的范围之内吗?还交什么20%的偶然所得税?

从新闻报道看,此次刘强东给老人发放每人1万,有确切的人员名单,并不是见者有份儿,所以再次证明了并非偶然所得范畴。

综上,虽然是一个法盲,但我认为老人并不需要缴纳20%的偶然所得税。而老师们的10万元确实高出了“小额”,到底这种无偿捐赠的金钱要不要缴纳偶然所得税,在不在免税范围内?则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给出答案,但求别寒了人心。

毕竟一个有良心的企业家不多,一个懂得感恩亲朋、父老乡亲,回馈社会、弘扬民族传统美德的企业家更是少找。

有些人净干些莫名其妙的荒唐事儿,像那个把女友装在行李箱里偷拉进宿舍通宵补作业的CBA球员一样,补的是球技、能把球打好?

把自己的本分干好才是王道!

本职工作垃圾化,非本职工作“专业化”,干啥啊?东北话:显摆着你了?刘强东难道就没一个强大的法务团队?

怎么总有人盯着老百姓兜里的那仨瓜俩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