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道小品》(一三八):李杰
发布时间:2025-05-06 07:33:25 浏览量:3
李杰在河南做令尹时,有个妇人来告状,说儿子不孝。他儿子流着泪,不为自己辩护,只是说:“我得罪母亲,死也情愿!”李杰仔细观察他的行为,不像个不孝之子。
于是再次向其母询问,而那母亲却坚决要求处死他。李杰说:“事情确是如此,你可以去买棺材来领你儿子的尸体了。”妇人走后,李派人悄悄跟在后面。
只见妇人出来后,对一个道士说:“事情已经了结了。”一会儿,棺材买来了,李还希望这妇人能反悔,仍像开初那样询问她,但妇人执意要杀子。
当时道士正在门外,李杰秘密令人抓住他。这道人没有料到会这样,一审问就交代说:“我与这个女人私通,常被她儿子制止,所以想除掉他。”李杰令人用棍棒将妇人和道士打死,然后让那儿子以棺材载其母的尸体回家去了。
【原文】
李大夫杰之为河南尹,有妇人诉子不孝。其子涕泣,不自辩明,但言:“得罪于母,死甘分!”察其状,非不孝子。再三喻其母,母固请杀之。
李曰:“审然,可买棺来取儿尸。”因使人尾其后。妇既出,谓一道士曰:“事了矣。”俄而棺至,李尚冀其悔,喻之如初。妇执意弥坚。时道士方在门外,密令擒之。既出其不意,一问便曰:“某与彼妇人有私,常为儿所制,故欲除之。”乃杖母及道士,杀,便以向棺载母丧以归。
选自(唐)刘餗《隋唐嘉话》。
【注释】
1.李杰:名务光,滏阳(今河北省磁县)人。开元初为河南尹,后又代宋璟为御史大夫,明敏有吏才。
2.河南尹:河南郡的最高行政长官。
3.甘分:情愿,乐意。
4.审然:确实这样。
5.冀:希望。
6.私:私通。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简评】
这则故事在后世许多笔记小说中都有记载。明代《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七的“开封府备棺追活命”,就是根据这个故事演化而成的。人言“虎毒不食子”,这个妇人为了私情,居然几次三番地坚决要求官府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真是令人几乎难以置信!
未完待续……
本系列是从浩繁的文献中精心选编出来的宗教小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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