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站为天桥票务官方授权演出订票中心,请放心购买。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综艺戏曲

关于征集韩城市网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09:45:12  浏览量:4

各镇办、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展示韩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提升韩城网红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助力打造韩城网红品牌,开展韩城网红走进企业等活动,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更多产品实现上行。现面向各镇办、行业协会及有关企业征集韩城市网红有关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各领域、各行业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且在网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正能量“网红”“网络名人”“网络大V”,如:电商能人网红、美食达人网红、文化宣传网红、旅游网红、健身网红等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二、征集标准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内容客观真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关注民生热点,服务群众生活,参与网民互动,受网民广泛欢迎。

2.内容定位准确:账号内容定位展现新时代韩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文精神风貌等方面。

3.坚持好中选优:注册的账号原则上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粉丝用户量不低于10000(自媒体账号)。同一“网络名人”账号注册主体如超过一个,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用1个优秀账号参与征集。

三、征集推荐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各镇办、协会推荐与企业自主申报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各镇办统一推荐,把本镇办具有正确价值观、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相关“韩城网红”及其主要事迹材料(材料包含:账号所属平台、注册时间、粉丝总数、内容定位、亮点成绩、特色经验、阅读、浏览高的文章作品的点击量、社会影响力、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等信息)经审定后加盖公章报送市商务局。

2.自主推荐:参照征集标准,相关“韩城网红”也可进行自主申报。由个人将“韩城市正能量网红个人事迹”相关材料签字后报送市商务局。

3.时限要求:各相关行业、领域的“网络名人”推荐材料请于2025年5月13日18:00时前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新兴产业示范基地2号楼11楼1116室),电子版反馈至邮箱1873473951@QQ.com 。

四、相关权益

受推荐的“韩城网红”可优先参加市商务局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专业理论水平。同时可优先参加韩城网红走进企业等系列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农销产品对接会等商务局牵头参加的各种展会和外出考察学习活动。择优选择部分韩城网红典型案例在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市数字经济联合会视频号及抖音平台进行宣传推介。

联系人:刘伟伟 电话:0913—52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