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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突然死亡遭拒赔 法院这样调解了……

发布时间:2025-05-14 02:08:08  浏览量:1

近日,家住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某村76岁的李老太在家中院子里散步时突然倒地,儿子张某从监控中看到后立即赶回家将其送往医院,送至医院时李老太心脏已经停止跳动,医院诊断李老太已经死亡并出具死亡证明,该死亡证明中未明确说明李老太死因。

办完李老太丧事后,张某想起在2023年给李老太买过一份期限3年的意外保险,李老太摔倒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故张某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以李老太摔倒死亡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为由出具了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因理赔未果,李老太家属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南营法庭,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10万元。

南营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张萍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气氛十分紧张。

原告:“我母亲明明是摔倒后去世的,怎么就不算意外?我看你们就是想赖账!”

被告:“你们家老太太有高血压病史,这次是疾病导致的摔倒,不是意外,我们不可能赔偿!”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安排调解员刘伟去做原告的调解工作,刘伟向张某耐心解释:“咱们的死亡证明中没有明确死因,现在老人已经火化入土为安,无法查明具体死因,这个意外险只保意外不保疾病,若死因无法明确,法院不会支持全额赔偿,甚至会因为证据不足,一分钱也拿不到。如果能接受部分赔偿,我们可以去做保险公司的工作。”张某听完调解员的耐心解释后,态度有所松动,表示:“如果保险公司愿意赔偿一部分,我们家属商量商量可以考虑。”

在听到原告态度有所松动后,承办法官又反复去做保险公司工作,在与保险公司法务沟通后,法务人员向公司领导进行了汇报,法官在与保险公司经过三个回合的沟通之后,保险公司终于同意调解处理本案,但只同意给予部分补偿,不能全额赔偿。

最终,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几番调解说和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补偿李老太家属2万元,该案最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