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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声圈的这场闹剧说,夫妻双方非自愿分居一年后应判自然离婚

更新时间:2024-08-17 20:48:49  浏览量:5

开篇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有这样一个心机女,或者说是拜金女,长得非常漂亮,她一心就想嫁给一个富豪。

后来,果然有一个富豪喜欢了她的美貌,二人最终喜结连理。

可是结婚之后,这个女人却任何事业不做,任何事业没有,每天只是打牌、休闲娱乐,做她的富太太,而且消费相对绝对高档。

这个富豪确实有钱,但那是他创业赚来的。时间一长,富豪终于厌弃了自己的花瓶妻子,于是提出离婚,此时他们只生活了不到三年,无孩。

富豪愿意把这三年夫妻二人共同收入中的一半给予妻子,大约三千万左右。可是这个女子却说这些钱不够,你至少给我你全部家产的一半,大约一个亿。

结果富豪自然是不同意,于是他们就这样的耗着,耗了好几年,期间二人一直分居。

而这个女子却时刻监控自己的老公,如果老公有背叛家庭的行为,则立刻对自己所谓的离婚提出加码。

刚才我说了,我讲的是一个故事,是真是假,大家不必去探究。

书归正传,说说眼下这场相声圈的闹剧:7月11日,侯耀华老先生和他的助理李宽亲自拉开了这场相声界大戏的帷幕。

关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请大家自行检索,因为它不是本文的重点。

7月17日,天津杨先生主动入局,然后是德云社郑好手撕杨先生,再然后是侯耀华的徒弟谢雷入局,也是手撕杨先生,其中牵扯到杨先生的夫人五婶。

最近的动态是:五婶也亲自下场了,而这场闹剧的主题和主旨完全变了方向和内容。说白了,已经与侯耀华、李宽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了。

在这个过程中,杨先生和他的夫人孟女士都承认双方确实已分居数年。在此期间,杨先生已另结新欢,并且有了孩子。

从法律的角度讲,杨先生与孟女士并没有离婚,那么杨先生的这段经历应该属于婚外情。很显然,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的角度讲,杨先生明显理亏了。

但我今天想说的是,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之后,如果有一方不管抱着什么目的,在没有夫妻共同的生活之后,咬牙不离婚,那么这事应该怎么办?

事实上,我开篇讲的那个故事,就和杨先生、孟女士的婚姻一样,那就是一方想离,而一方就是不离,而且他们还没有共同生活。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就是熬着你、㸆着你,这件事究竟应该怎么办?

按照现行的法律说,好像没有什么办法,毕竟离婚应该是双方共同同意。

但是我想说,在当事人事实分居一年后,应该判定为自然离婚。当然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这种不同居的状态,非双方自愿。

比如,因为工作事业等原因,夫妻异地生活超过一年,但是二人感情正常,不在此列。

现在的情况是,有人为了保住自己的婚姻,或者说保住自己的利益,咬着牙五年、八年在不共同生活、不同居的情况下,就是不离婚。而这,其实对对方也是一种损害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