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女知青的肚子大了,被一辆吉普车接走,我以为这就是结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1:05:06 浏览量:1
都说时间是把钝刀子,杀人不留痕。
可对我李劲松来说,时间更像一块磨刀石。
1974年大兴安岭的那个冬天,磨出了一把锋利无比的怨气,在我心里搁了半辈子。
那天,苏婉的肚子已经藏不住了,一辆绿色的吉普车从天而降,把她从我们这群知青的唾沫星子里捞走了。
我扭头就进了林子,砍了那棵刻着我们名字的白桦树。
我以为那就是结局,是她用肚子换来的结局,也是我亲手给的结局。
可几十年后,当我以为自己早就赢了这场无声的战争时,才发现,我连故事的开头都没看懂...
01
一九七二年的绿皮火车,像一条贪吃的铁皮长虫,吞下我们这些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哐当哐当地往北爬。
车厢里一股子汗味、方便面味和廉价烟草味混合的怪气味。
窗外的景致从灰扑扑的楼房,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华北平原,再往后,就只剩下树,无穷无尽的树。
我叫李劲松,北京来的。旁边坐着王大嘴,也是北京的,一个胡同里长大的。
他正唾沫横飞地跟人吹牛,说他爸认识哪个哪个干部,下乡就是来体验生活。
我懒得听,把头扭向窗外。
火车停在一个地图上都得用放大镜找的小站。我们被赶下来,一股冷得能钻进骨头缝的风猛地灌进我脖子里。
接我们的是一辆解放牌大卡车,车斗里铺着一层稻草。一个穿着旧军大衣的男人,脸膛黑红,眼角耷拉着,是林场的场长老黄。
他点了点人头,嗓门跟破锣一样,“都上来,抓稳了。掉下去,喂了熊瞎子可没人管。”
车开起来,土路颠得人五脏六腑都错了位。王大嘴还在那儿嚷嚷:“这什么破地方!”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路两边飞速后退的白桦树。
树干笔直,白得像粉笔,上面布满了黑色的、像眼睛一样的疤痕。一排一排,看得人眼晕。
那时候,我还没认识苏婉。
林场的生活,就是三个字:冷,饿,累。
天不亮就得起,喝一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扛着斧子和锯就得上山。
大兴安岭的冬天,雪能没过膝盖,哈口气都能在眉毛上结一层白霜。
伐木是个力气活,也是个技术活。
油锯手是老师傅,我们这些知青,就负责用大锯把放倒的树木截成段,再往下拖。
一天干下来,手上的血泡磨破了,又结成茧。晚上回到大通铺,脱了鞋,那股酸臭味能把人熏个跟头。
知青点里,男男女女隔着一道薄薄的木板墙。晚上熄了灯,墙那边女知青的嬉笑声,还有偶尔传来的哭声,都听得真真切切。
精力过剩的半大小子们,就凑在一起抽烟,说荤话,要不就抱着吉他吼几嗓子流行不起来的歌。
苏婉就是这时候出现的,像一滴清水,滴进了我们这锅浑浊的油汤里。
她是从上海来的,比我们晚了半年。来的时候,就提着一个蓝色的布包袱,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
人长得清秀,皮肤白,不像我们,一个个都被山风吹得跟土豆似的。她不怎么说话,别人跟她打招呼,她就点点头,或者轻轻“嗯”一声。
王大嘴说:“瞧这上海妞,劲儿劲儿的,跟咱就不是一路人。”
一开始,我也这么觉得。她总是一个人,吃饭的时候,她会找个最角落的位置。
别人聚在一起吹牛打屁,她就捧着一本封面都磨烂了的书看。那本书没有皮,看不出名字。
我跟她熟起来,是因为一件小事。
那天收工,我的手套不知道丢哪儿了。
林场的冬天,没手套,手不出五分钟就得冻成胡萝卜。我正发愁,苏婉从我身边走过去,停了一下,又退回来。
她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副线手套,递给我。那手套洗得很干净,带着一股淡淡的肥皂味。
“我的备用。”她说,声音很轻。
我愣了一下,接过来,“谢了,李劲松。”
“苏婉。”
就这么简单。第二天我把手套还给她,还的时候,里面塞了两个煮鸡蛋。那是我们一个月的定量,我攒下来的。
她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收下了。
后来,她宿舍的窗户被风吹坏了,漏风,晚上冻得人睡不着。我趁着休息天,找了些木条和碎玻璃,给她修好了。
她站在一边,给我递钉子,递锤子。阳光从修好的窗户照进来,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一闪一闪的。
那天,她第一次对我笑了。
从那以后,我们的话就多了点。上山的时候,我会下意识地走在她旁边。
她体力不行,拖木头的时候,我就在后面帮她推一把。她会把自己分的干粮,偷偷掰一半塞给我。
我们之间的事,没挑明,但知青点的人都看在眼里。王大嘴见了我就挤眉弄眼,“行啊你小子,把那上海的冷美人给捂热了。”
我懒得理他。
02
转眼就到了一九七三年夏天。林子里的草长得疯,蚊子多得能把人抬走。那段时间,林场在搞什么“大会战”,天天加班加点地伐木。
出事那天,天阴得厉害,闷得人喘不过气。
我们正在一个山坡上作业,油锯手刚放倒一棵几十米高的落叶松。按规矩,树倒的方向要清场,人得躲得远远的。
可那天也不知道怎么了,那棵大树倒下来的时候,发出“咔嚓”一声怪响,树梢弹了一下,整个树干猛地朝旁边偏了过去。
苏婉正好在那边清理枝丫。
我当时脑子里“嗡”的一声,什么都来不及想,吼了一嗓子“快跑”,就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她死死地扑倒在地。
巨大的树冠擦着我的后背砸下来,带着一股横扫一切的劲风。周围的人都在尖叫。我感觉胳膊上一阵滚烫,像是被烧红的铁烙了一下。
等我回过神来,苏婉趴在我身下,吓得脸都白了,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我的胳膊被一根断了的树枝划开了一道大口子,血把半边袖子都染红了。
老黄黑着脸跑过来,骂骂咧咧地组织人把我抬下山。
那次,我胳膊缝了十几针。在宿舍里躺了一个月。
那一个月,都是苏婉在照顾我。她每天给我打饭、喂药、换纱布。她的手很巧,换药的时候一点都不疼。
她不说话,就那么低着头,一圈一圈地给我缠绷带。
有时候,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洗发膏的香味,那味道,跟林子里那些野花不一样。
有一天晚上,宿舍里就我一个人。她端着一盆热水进来,给我擦身子。擦到胳膊上的伤疤时,她的手停住了。
我看见一滴眼泪掉下来,砸在我的胳膊上,有点烫。
我伸手,抓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凉。
“别怕,都过去了。”我说。
她没抽回手,点了点头。
伤好了以后,我跟苏婉的事,就算定了下来。
我们有了自己的秘密。林场西边,有一片白桦林。
那里的树长得特别好,又白又直。我们找了最深处的一棵,在一块光滑的树皮上,我用随身带的小刀,笨拙地刻下了我们俩名字的缩写。
“LJS”和“SW”。
我刻得很深,生怕风吹雨打给磨没了。苏婉就站在旁边看,眼睛亮晶晶的。
她说:“劲松,等以后我们回城了,还回来看它吗?”
我说:“回,肯定回。到时候,我们带孩子一块儿来。”
她脸红了,低下头,踢着脚下的落叶。
那棵白桦树,成了我们的精神寄托。
每次心里烦了,或者想家了,我们就跑到那儿去,靠着树干坐一会儿,什么话都不说,心里就踏实了。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过下去。熬到返城的那一天,我就带她回北京,见我爸妈。
变故,是从场长老黄开始的。
老黄这个人,平时不苟言笑,对我们这些知青,更是横眉冷对,张口就骂。我们背地里都叫他“黄阎王”。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发现,老黄对苏婉有点“不一样”。
下大雪,别的女知青都得上山抬木头,老黄却把苏婉叫去仓库,整理工具,那是林场最轻省的活。
上面来了文件,几十页的,老黄不识几个字,以前都是叫场部的会计念。现在,他都把苏婉叫到他那个小办公室去,门一关,就是一两个小时。
风言风语,就像春天里的蒲公英,一夜之间就飘满了整个知青点。
最起劲的,就是王大嘴。他一天到晚在男宿舍里神神叨叨,“看见没?苏婉的路子野着呢!攀上老黄这高枝了!”
“老黄老婆在县城,一年到头不回来几趟。这孤男寡女的,干柴烈火……”
“人家上海姑娘就是脑子活,知道怎么走捷径。咱们啊,傻乎乎地在这儿砍树,人家说不定明年就第一个返城了。”
这些话像苍蝇一样,嗡嗡地往我耳朵里钻。
我找到王大嘴,把他从通铺上拽下来,一拳就打在他脸上。“你他妈的嘴再不干净,我给你撕了!”
我们俩滚在地上打了一架,被人拉开的时候,两个人脸上都挂了彩。
晚上,我去找苏婉。我问她,是不是真有这事。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点红,但什么都没解释,只是说:“李劲松,你别听他们胡说八道。”
“那你告诉我,老黄为什么老找你?”我追问。
她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看些文件。”
她的沉默,像一根刺,扎进了我心里。我们俩站在宿舍外面,风吹得白桦树叶子哗哗响。那晚,我们不欢而散。
从那以后,我和苏婉之间,好像隔了一层看不见的膜。我们还是一起上山,一起吃饭,但话越来越少。我心里憋着一股火,她好像也揣着什么天大的心事。
那层膜,在开春后,被彻底捅破了。
苏婉怀孕了。
一开始,只是干呕。她总说是吃坏了东西。但后来,她的饭量越来越小,人也肉眼可见地憔悴下去,可腰身却一天比一天粗。她开始穿那种最宽大的棉袄,想遮住,但在女知青的集体宿舍里,这怎么可能藏得住。
消息像炸弹一样,在知青点引爆了。
所有人都认定,孩子是老黄的。
“我就说吧!这下肚子都搞大了!”
“看她以后还怎么装清高!”
“真不要脸,为了返城,什么都干得出来。”
苏婉成了过街老鼠。吃饭的时候,没人愿意跟她坐一桌。走在路上,背后全是戳戳点点的脊梁骨。以前跟她关系还不错的几个女知青,现在见了她,都像躲瘟疫一样绕着走。
我成了最大的笑话。那个为了她跟人打架的傻子。
我去找她,把她堵在仓库后面。我盯着她的肚子,感觉浑身的血都往头上涌。
“是不是他的?”我的声音都在抖。
她脸色惨白,嘴唇被自己咬出了血印。她看着我,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不是你想的那样……”她翻来覆去,只会说这一句。
“那是哪样?你告诉我啊!”我几乎是在吼。
她只是哭,一个劲儿地摇头,就是不肯说出一个字。
那一刻,我心里的什么东西,彻底碎了。我看着她,这个我曾经想用命去保护的姑娘,突然觉得无比陌生。她的眼泪,她的沉默,在我看来,都成了默认。
我转身就走,再也没回头。
日子变得像一潭死水。我把自己埋在繁重的劳动里,每天累得像条死狗,回到宿舍倒头就睡,这样就没力气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我再也没和苏婉说过一句话。在林场里碰见了,我就当没看见,扭头走开。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但我一次都没回头。
整个林场,都在等着看这场好戏怎么收场。
有人说,老黄会跟县城的老婆离婚,娶了苏婉。有人说,老黄会找个由头,把苏婉送到哪个山沟里的分场去,让她自生自灭。
大家都在猜。
就在这年冬天,一九七四年的冬天。一个谁也没想到的东西,开进了我们林场。
那是一辆绿色的北京吉普车,212。车头上还挂着牌子,不是我们这地方的号。在当时,这种车,比大熊猫还稀罕。
车子卷着雪末,一路开到知青点门口,停下了。
场长老黄从他那间小办公室里一路小跑出来,脸上堆着我从没见过的谦卑笑容。他跑到车门边,拉开车门。
车上下来一个穿着四个兜干部服的中年男人,戴着眼镜,气质跟我们这林海雪原格格不入。
老黄陪着那个男人,径直走向女知青宿舍。
所有人都从屋里探出头来看。我也站在人群里。
老黄在苏婉的宿舍门口停下,敲了敲门。
门开了。
苏婉走了出来。她穿着那件宽大的旧棉袄,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手里提着她来时的那个蓝色布包袱。
她的肚子已经很明显了,就算有棉袄遮着,也能看出隆起的弧度。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在冬日惨白的阳光下,她那隆起的肚子,像一个公开的罪证,无所遁形。
她脸色苍白,但眼神却异常平静。她没有看那些对她指指点点的人,也没有跟任何人告别。
她只是在准备上车的时候,抬起头,越过人群,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很复杂。我看不懂。里面好像有不舍,有委屈,有决绝。甚至,我还看到了一丝……怜悯?像是在可怜我。
然后,她转过头,弯腰钻进了吉普车里。
吉普车发动了,掉了个头,在雪地上压出两道深深的车辙,扬长而去。
车子消失在林海的尽头,留下我们这群目瞪口呆的知青,和漫天飞扬的尘土。
王大嘴第一个打破了沉默,他一拍大腿,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所有人都听见:“我操!牛逼啊!这他妈是让大官给接走了啊!老黄这关系可以啊,搞大了肚子,还能找这种车来擦屁股!”
旁边立刻有人附和:“可不是嘛!京字头的牌子,这得是多大的干部?”
“这女的也算熬出头了,就是不知道被拉到哪儿去,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些议论像无数只手,把我心里那根名叫“理智”的弦,一根一根地全部扯断了。我所珍视的一切,那个白桦林里的誓言,那个奋不顾身的拥抱,全都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她最后的那个眼神,那辆神秘的吉普车,那个隆起的肚子,像一把烧红的刀子,在我心脏上反复切割。
我觉得这是一种公开的羞辱,她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我,她选择了一条我永远也够不着的通天路,我们之间的一切,都被她干净利落地抹掉了。
我感觉一股血直冲脑门,耳朵里什么都听不见了,只有嗡嗡的轰鸣。我疯了一样推开身边的人,冲出宿舍。我没穿大衣,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我只有一个念头,去那个地方。
我跑进林场西边的那片白桦林,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里。我找到了那棵树。
树干上,“LJS”和“SW”的刻痕,在白色的树皮上显得那么刺眼。
我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了平日里用来砍柴枝的短柄斧,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斧头,一斧头,狠狠地砍向那块刻着字的树皮。
“铛!”“铛!”“铛!”
冰冷的空气里,只有斧头砍进树木的闷响,和我自己牛一样粗重的喘息声。木屑和雪沫四处飞溅。
我不知道砍了多久,直到那棵不算太粗的白桦树发出一声不甘的呻吟,轰然倒下,在雪地上砸出一个大坑。
我也跟着跪倒在雪地里。我看着被我亲手毁掉的刻痕,看着那倒下的、光秃秃的树干,眼泪终于流了下来,瞬间就在脸上结成了冰。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
从今往后,我要用我的余生,来忘记这个叫苏婉的女人,和这个耻辱的冬天。
但我没想到的是事情到后面完全变了...
03
砍了树,我也像被抽掉了筋骨。大病一场,高烧不退,说胡话。老黄来看过我一次,黑着脸,什么也没说,给我留下两包药就走了。
病好后,我彻底变了个人。话更少了,眼神也变得冷冰冰的。我不再跟任何人争吵,也不再理会任何人的闲言碎语。我就是干活,拼了命地干活,像一头只会拉磨的驴。
林场里,苏婉这个名字成了一个禁忌。没人再提起她,好像这个人从来没出现过。
一九七六年,那场席卷全国的大运动结束了。空气开始松动。紧接着,知青返城的政策下来了。
我成了林场第一批拿到回城指标的人。
走的那天,还是那辆解放牌大卡车,还是那条颠簸的土路。来的时候,车上挤满了人,吵吵嚷嚷。走的时候,车上稀稀拉拉没几个人,一路沉默。
我又看到了路两边的白桦林。它们还是那么白,那么直,像一支支沉默的军队。
我没有去找那棵被我砍倒的树。
回到北京,一切都变了样。我爸妈看着我,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们只是一个劲儿地给我夹菜,说我瘦了,黑了。
我把在大兴安岭的那几年,连同苏婉这个名字,一起打包,塞进了记忆最深的角落。
我从不跟任何人提起。那个地方,就像我人生中一个化了脓的伤口,我用厚厚的纱布把它裹起来,假装它不存在。
后来,高考恢复了。我捡起丢了好几年的课本,没日没夜地学,居然考上了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
大学毕业,我被分配进一家国企。按部就班地工作,升职。通过别人介绍,我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一个本分踏实的北京姑娘。我们结婚,生子。
日子过得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平淡,但也安稳。
我成了一个标准的中年男人,有点愤世嫉俗,话不多,喜欢一个人喝闷酒。老婆总说我心里有事,我每次都摆摆手,说没事,就是累。
我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二十一世纪。单位改制,我办了提前退休。儿子也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家里一下子清静下来,我反倒有点不适应。
就在这时候,我接到了王大嘴的电话。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咋咋呼呼,隔着电话线都能感觉到他的唾沫星子。
“劲松!老李!周末有个聚会,咱们林场那拨的,都来啊!老地方,就咱以前常去那馆子!”
我本能地想拒绝。那些人,那些事,我不想再碰。
王大嘴在那头嚷嚷:“别不来啊!这次可不一样,你猜谁也来?黄阎王!老黄!他也退了,回北京养老了。几十年没见,出来聚聚!”
老黄?
我心里动了一下。挂了电话,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周六那天,我还是去了。
饭馆里闹哄哄的,一张大圆桌,坐了十几个人。都是些头发花白、脑满肠肥的中年男女。我费了好大劲,才把眼前这些面孔,跟记忆里那些年轻的、被冻得通红的脸对上号。
王大嘴还是那个德行,嗓门最大,话最多。他见我来了,一把搂住我肩膀,“哎哟,劲松你可来了!快坐快坐!”
我看到了老黄。他比我想象的要老得多,头发全白了,背也有些驼,脸上布满了老年斑。他坐在那儿,不怎么说话,只是端着一杯酒,慢慢地喝。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热烈起来,大家开始忆苦思甜。说着说着,就又说到了那些陈年旧事上。
王大嘴喝得脸红脖子粗,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又提起了那个名字。
“哎,你们说,咱们那拨人里,最传奇的,还得是那个苏婉吧?”
他神秘兮兮地说,“当年坐着小吉普就走了,那叫一个气派!黄场长,”他把头转向老黄,“这么多年了,您给我们透个底,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您……嘿嘿……”
所有人的目光,都刷地一下集中到了老黄身上。
我端着酒杯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老黄放下酒杯,杯底在桌上磕出“嗒”的一声轻响。饭桌上瞬间安静下来。
他浑浊的眼睛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我身上。
他看了我好一会儿,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再开口了。然后,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都过去快三十年了……”他的声音很沙哑,“有些事,不说,也就烂在肚子里了。今天既然问起来,我就跟你们说道说道。”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辣得他龇牙咧嘴。
“你们都以为,苏婉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吧?”他自嘲地笑了笑,“我倒是想有那本事。可惜,我没那个福气。”
王大嘴愣住了,“不是您的?那是谁的?”
老黄没理他,眼睛还是看着我。“劲松,你还记不记得,跟苏婉一个地方来的,上海,有个叫许文杰的小伙子?”
许文杰?我脑子里飞快地搜索这个名字。有点印象,一个很瘦弱、戴眼镜的男孩,跟苏婉一样,不爱说话。他们好像是中学同学。
“记得……他不是……七三年秋天,让山洪给冲走了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
“对。”老黄点了点头,“就是他。苏婉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
饭桌上一片死寂。
“他们在下乡前,就好上了。”老黄继续说,“许文杰死了之后,苏婉才知道自己有了身孕。那孩子,是许文杰留在这世上唯一的根。”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
“那她为什么不解释?”一个女知青忍不住问。
老黄冷笑一声:“解释?怎么解释?在那个年头,一个女知青,未婚先孕,男的还死了,死无对证。她要是说出来,你们信吗?林场信吗?上面信吗?说出来,第一个结果就是批斗,然后就是被逼着把孩子打掉。她那是不想活了,才敢说。”
“她一个人,把所有的脏水都扛下来了。就是为了保住许文杰那点血脉。”
我的手开始发抖,酒杯里的酒洒了出来,滴在裤子上。
“那……那辆吉普车呢?”王大嘴的声音都变了调。
“吉普车……”老黄的眼神变得有些悠远,“苏婉的家庭成分,你们都不知道。她父亲,是上海市里一个不小的干部,文革初期被打倒了。一直到七四年,才平反,官复原职。”
“她父母官复原职后,到处打听女儿的下落。后来托人,找到了我以前在部队的老首长。老首长给我来了封信,说这姑娘家里出了变故,让我在林场多照顾着点。这就是为什么我老叫她去办公室,给她安排轻省活的原因。那不是看文件,是老首长的信,我一个大老粗不认识几个字,让她给我念,再让我口述,她写回信,报告她的情况。”
“后来,她父母从信里知道了她怀孕,还被孤立的事,急疯了。她父亲当时刚恢复工作,就动用了所有能动的关系,派了秘书,开了那辆车,十万火急地从北京绕道过来,就是要把她接走。省里直接给我下了死命令,让我务必配合,而且要绝对保密。”
老黄说到这,又把目光转向我。
“劲松,她上车前,看了你一眼。我当时就站在旁边,我看见了。她那是想跟你告别,但她一个字都不能说。她知道你误会了,恨她了。但她没得选。一边是你的误解,一边是肚子里那条命,你说她能怎么选?”
04
我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饭馆里的喧闹,王大嘴的惊呼,其他人或震惊或尴尬的表情,全都模糊成了一片。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老黄那沙哑的声音,和那段被尘封了近三十年的真相。
背叛,捷径,羞辱……我用半辈子时间给自己构建起来的怨恨高墙,在这一刻,轰然倒塌。
我不是那个被背叛的可怜虫,我是一个残忍的刽子手。
我砍断的,不是一个虚伪的誓言,而是一个姑娘在绝境里,最后的、也是唯一的指望。
她一个人,承受着爱人离世的悲痛,承受着未婚先孕的恐惧,承受着所有人的白眼和污蔑。而我,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她的人,却在她最需要支持的时候,给了她最重的一刀。
我甚至,亲手砍倒了他们爱情最后的见证。
那棵白桦树。
我以为的结局,原来只是她悲壮故事的序章。
那顿饭后来是怎么散的,我一点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老黄在临走前,往我手里塞了一张纸条。
“这是她后来的地址。”
老黄说,“她回上海后,没多久就申请调到了南方一个小城市。她终身没再嫁人,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当了一辈子老师,现在也该退休了。儿子很出息,听说在美国读博士。去不去见她,你自己定。”
我捏着那张薄薄的纸条,像捏着一块烧红的烙铁。
我没有去。
我有什么脸面去见她?去告诉她,当年那个混蛋,现在知道错了?
道歉有什么用?能换回她那几年受的委屈,还是能换回我这几十年活得像个行尸走肉的时光?
一个周末,我没告诉任何人,独自一人买了一张去哈尔滨的火车票。
从哈尔滨,再转乘客车,一路颠簸,我又回到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林场已经不是当年的样子了。原来的土路,变成了柏油路。原来的知青大院,也盖起了新的楼房。
我凭着记忆,走进了西边那片白桦林。林子比以前更密了。
我找到了那个地方。
那棵被我砍倒的白桦树,只剩下一个半人高的树桩,树桩已经腐朽发黑。但在它的旁边,拱出了一丛新的枝丫,长得郁郁葱葱,比周围的树都要茂盛。
我在树桩前站了很久很久。
北方的风,还是那么冷,吹在脸上,像刀子一样。
我对着空无一人的林子,对着那个腐朽的树桩和那丛新生的小树,轻声说了一句:
“对不起。”
这句迟到了三十年的道歉,没有说给苏婉听,是说给我自己的。
说完,我转身,离开了那片白桦林,再也没有回头。
